1.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,药效直观,无熏蒸作用,对人影响小。
2. 本品采用微乳技术,粒径在0.01-0.1μm范围内,兑水无色,施药表面不留痕迹。
3. 清香型配方,适用于室内、城市小区卫生消杀、工厂、宾馆、餐馆等场所防治蜚蠊(蟑螂)卫生害虫的防治。
使用说明:
在害虫栖息和活动场所物体表面稀释后滞留喷洒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30天左右施药一次。
中毒症状:
经皮引起的中毒症状为皮肤发红、发辣等,经口引起的中毒症状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乏力、全身抽搐或惊厥、呼吸困难、休克等。
急救措施: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误服立即应携带此标签将中毒者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大量吞服时刻洗胃,不能催吐。
登记作物:卫生
防治对象:蜚蠊
用药量:40-50毫克/平方米
施用方法:滞留喷洒
注意事项:
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.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。
3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服,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
4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
5.切勿污染食品、饮料及饲料,勿对人体喷洒。
6.不要在制作食品的案板上或煮食范围内施药。
7.施药表面未干前,切勿让儿童及宠物接触。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。
8.施药者应立即洗澡,更换及清洗工作服。